深圳交通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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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标志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英文:Transport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部门,总部设立于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现任局长韩立清在2021年8月31日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2]

目前,深圳市枢纽、场站、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小汽车等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并协调铁路、民航、邮政、海事等涉地管理事务。

历史[]

1984年,深圳市率先进行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设立深圳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将陆、海、空、铁各种运输方式及邮电通信管理协调职能集中于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1988年,深圳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更名为深圳市运输局。

2001年,深圳市运输局更名为深圳市交通局。

2009年,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并组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负责深圳市交通运输的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工作,在内地率先建立“一城一交”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2016年8月2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原有公共交通处和客运交通管理局的基础上,新设立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深圳公共汽车、道路客运行业管理体制调整为“公共交通局—辖区管理局”两级管理体制,即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负责统筹全市公共交通体系发展,辖区局则具体负责辖区公共汽车、道路客运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3]

2019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4]

2023年5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静态交通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局)承担的停车场管理有关政策制定、许可办理、监管执法、智慧停车等职责以及有关社会停车场充电设施安全监管职责调整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承担。[5]

2024年2月,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其中一位副局长兼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撤销轨道综合处。

职能[]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涉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职能如下[1]

  • 负责交通运输(道路、枢纽、场站、港口、航道、空港、道路交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小汽车等)管理工作,协调铁路、民航、邮政、海事等涉地管理事务。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负责交通运输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道路、交通设施、港口、航道、枢纽、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交通建设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监管和造价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 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小汽车、水路运输、港口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交通建设工程等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
  • 职能转变。市交通运输局应当深化落实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全面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构建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高品质高效能高融合城市交通运行体系。加强公共汽电车、轻轨、地铁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统筹协调发展,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统筹协调静态交通管理,加快停车规划制定、政策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形成与动态交通发展相匹配的静态交通发展格局。倡导绿色出行,深入推进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积极构建面向未来的智慧交通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城市建设的交通样板。
  • 有关职责分工。
    • 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
      • 关于交通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布局(干线路网、轨道网、大型交通枢纽的布局)规划,市交通运输局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指导下,拟订交通专项规划,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后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各层次城市规划中落实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市交通运输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作衔接。
      • 关于轨道交通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编制全市轨道线网规划、轨道线路交通详细规划、轨道枢纽规划,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全市城市轨道近期建设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上述规划编制中,应征求市交通运输局意见

内设机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有以下处室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

  • 建设管理处:承担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港口、航道、枢纽、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推进和考核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开展轨道交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 路政处:承担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行业管理工作。
  • 静态交通处:组织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
  • 港航管理处:承担港口航运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民航发展处:承担权限内的空港及航空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航空运输与地面交通的衔接工作。协调民航事务。
  • 轨道规划处:拟订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策略。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行使轨道交通建设监督和检查职责。
  • 铁路拓展处:统筹协调国家铁路、城际铁路、跨境铁路、地方铁路及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综合开发、投融资等工作,协调制定建设计划。行使深圳境内铁路建设的监督和检查职责。对口联系国家、省铁路管理部门。承担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各部门和各建设单位完成轨道交通建设工作任务。
  • 轨道运营监管处:起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的地方性规范和标准。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监管。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工作。[6]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负责深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涉及公共交通行业的职能如下[7]

  • 负责道路运政、水路运政、道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监督、出租小汽车运营监督等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
    • 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受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实际由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行使行政处罚权[8],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际由深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行使行政处罚权[9]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公共汽电车、道路客运、出租小汽车等客运交通行业的直属机构。该局具体职能如下[10]

  • 承担公共汽电车、道路客运、出租小汽车、汽车租赁等客运交通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牵头开展公共交通行业体制改革
  • 组织春运等重大节假日的旅客运输和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 承担指导推动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

辖区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辖区管理局(例如福田管理局)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辖区的派出机构,辖区局承担辖区内客运交通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为例,辖区局涉及公共交通行业的职能如下[11]

  • 承担辖区内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辖区内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输保障和政府指令性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 福田、盐田、南山、宝安、大鹏、深汕管理局还承担辖区内港口航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的职能介绍,涉及公共交通行业的职能如下[12]

  • 负责全市道路、航道、枢纽、场站的接收、接管、会计核算、产权登记、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并承担产权主体责任。
    • 其中,宝安区、龙岗区、前海合作区部分政府产权公交场站分别由宝投交通华程交通、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其产权尚未移交至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监管企业一览表[]

对口部门 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轨道运营监管处 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全市巡游出租车企业、网约出租车平台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巴士集团公共汽车分公司第四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水路运输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巴士集团第二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水路运输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巴士集团第三分公司第五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水路运输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西部公汽一分公司二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水路运输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东部公交一分公司三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西部公汽四分公司东部公交二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东部公交五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西部公汽三分公司,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水路运输企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深汕巴士,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水路运输企业

相关事件[]

  • 2019年12月16日,深圳市纪委监委发布通告,对深圳市原交通运输委员会巡视员陈惠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经查,陈惠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业务拓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路政许可审批、交通建设拆迁、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投诉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深圳市纪委决定给予陈惠港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13]
  • 2020年1月21日,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原局长程长斌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程长斌借调至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处工作期间以及担任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处主任科员,深圳市交通局民航(物流)处助理调研员、物流发展处副调研员、副处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物流发展处副处长、智能交通处副处长、公共交通处处长、龙华交通运输局局长,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8.5万元、港币56万元、新加坡币5万元、美元1万元、澳元5千元。[14]
  • 2023年10月10日,深圳市纪委监委发布通告,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副书记、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李福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通报称,李福民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大肆收受高档礼品;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顶风参与违法建筑;毫无纪律意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和住房,长期违规占有使用政策性住房;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调整规划方案、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深圳市纪委决定给予李福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深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5]
  • 2024年3月14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通告,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曾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6]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交通运输政策法规
公共汽车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
公路客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轨道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城际铁路运营管理的办法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 · 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 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水路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 深圳港口章程
航空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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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广东省公路条例 ·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
政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国家铁路局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广东省司法厅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 深圳市司法局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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